盟人口转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锡林郭勒盟人口转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锡林郭勒盟人口转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转移工作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推动全盟人口转移工作,根据《关于引导扶持牧区人口向城镇转移政策措施的指导意见》(锡党发[2006]11号)精神,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指导思想
按照盟委、行署统一领导、盟围转办综合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原则,建立人口转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成员单位对人口转移工作的职能,及时研究解决人口转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盟委、行署有关人口转移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人口转移工作积极稳妥有序进行。
二、联席会议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由盟围转办牵头组织召开,由盟委宣传部、盟监察局、盟发改委、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28个职能部门组成。邀请盟委、行署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社会各界和农牧民代表列席会议。
联席会议是盟委、行署领导全盟人口转移工作的综合协调议事会议制度,由盟围转办承办。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盟直有关部门与旗县市(区)人口转移工作。具体为:审定有关部门提交的会议议题并召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负责全盟人口转移工作及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督促落实盟委、行署领导交办的工作和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定期向盟委、行署汇报全盟人口转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组织人口转移工作的理论研讨,加强与盟外的合作交流。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按照锡党发[2006]11号文件精神,围绕本部门职能,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盟委、行署有关人口转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盟人口转移工作。
(二)研究制定本部门有关人口转移工作的规划、方案、政策、措施。
(三)参加联席会议。
(四)针对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修改、完善建议和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事宜。
(五)做好会议议题的提交、材料的印发、会议记录和纪要编发工作。(六)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联席会议的日常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